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同居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种情况就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