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哪里收养孩子

更新时间:2023-03-25 09:53
可以到哪里收养孩子
张慧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张慧进
律师解答
可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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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什么地方可以收养孩子
你好、建议去当地的福利院机构详细咨询下。
我想抱养一个小孩,到哪里抱养?
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br/>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br/>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br/> 3、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br/> 4、公告。<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br/>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r/>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br/>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br/>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br/>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br/> (五)年满三十周岁。<br/>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br/>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br/>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br/>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br/>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b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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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抱养孩子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人可以收养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能力的人可以收养孩子;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人可以收养孩子;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可以收养孩子;年满三十周岁的人可以收养孩子。<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br>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r>(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br>(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br>(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br>(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br>(五)年满三十周岁。
现在可以去哪里收养小孩?
收养小孩有如下手续:&lt;br/&gt; 1、送养人、收养人,就被送养未成年人年龄、条件、精神状态,收养时间等主要内容达成书面协商;&lt;br/&gt;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lt;br/&gt; 法律依据:&lt;br/&g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lt;br/&gt;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lt;br/&gt;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lt;br/&gt;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lt;br/&gt;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lt;br/&gt;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那里可以领养到小孩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lt;br/&gt;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lt;br/&gt;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lt;br/&gt;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lt;br/&gt;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lt;br/&gt; 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lt;br/&gt;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lt;br/&gt;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lt;br/&gt;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lt;br/&gt;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lt;br/&gt;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lt;br/&gt; (五)年满三十周岁。&lt;br/&gt;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lt;br/&gt;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lt;br/&gt;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lt;br/&gt;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lt;br/&gt;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lt;br/&gt;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你好,我想收养一个孩子,在哪里收养
收养人收养子女应当符合实质要件,应办理的手续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我想收养一个孩子。在哪里收养。寻求帮助。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家暴触犯了什么法律
你好,殴打、虐待子女以及家庭成员的的可能涉嫌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