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福利的所得税扣除

更新时间:2023-02-09 19:25
关于员工福利的所得税扣除
张慧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张慧进
律师解答
员工福利的所得税扣除,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才可以税前扣除。而且单位发放的所有职工福利不是都可以税前扣除的;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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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利费税前不超过标准可以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一、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标准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二、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如果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
  1、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2、在税收方面规定,《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等等。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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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是不扣除的。即无需计算扣除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一般为实际薪资总额,并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等费用。<br/> 法律依据:<br/>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br/>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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