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付部分商业保险报销吗

更新时间:2024-01-06 09:47
个人自付部分商业保险报销吗
利晓珍
广东比心律师事务所
利晓珍
律师解答
个人自付部分商业保险是可以报销部分的。但是不同产品报销的范围和种类都不一样,商业保险只保障社保内,那么只报销社保内的自付部分,社保外的自费部分不报销,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商业保险报销是医疗保险统筹还是个人自付减去个人自付?
商业保险的报销范围:商业报销型医疗险中,一般根据消费者是否参加社保,所规定的保险条款有所不同,不同条款的费用报销比例不同。 1、有医保:报销医保外自付部分 如
商业保险报销的是医保统筹的钱还是个人自付的钱减去个人自费的钱呢?
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1、商业医疗保险、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3、费用型医疗保险、4、社会医疗保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
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请问工伤报销自付部分有谁负担?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工伤医药费报销的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
医保个人先自付部分可以报销吗
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 1、商业医疗保险、 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费用型医疗保险、 4、社会医疗保险。
医保卡个人支付部分商业保险报销吗
你好,由单位代交医疗保险的,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
医疗保险自付部分该怎样报销
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 1、商业医疗保险、 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费用型医疗保险、 4、社会医疗保险。
员工离职公司在工资中扣除所有社保费用是否违法?
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法,公司有义务帮职工缴纳属于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你可以向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举报
与单位签订一年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拖欠工资10年需要向别人支付这段期间的利息吗?
拖欠工资一般不需付利息。如法院判决后逾期,依据《民事诉讼法》可要求支付延期利息。操作:1.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2. 判决后若逾期不支付,申请法院加
你好我试用期到期觉得不合适不干了
试用期结束后离职,您应按照公司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这通常包括填写离职申请表、与上级或人事部门沟通、完成工作交接等步骤。在办理过程中,确保与公司
唐山市古冶区的职工享有多长时间的产假休息?
法律分析:正常产假九十八天,最长可休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北京地区,如果第二次劳动合同不续签是违法解除吗?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你好。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延长试用期的行为一般是违法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试用期
主讲律师
利晓珍
利晓珍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951
已帮助
咨询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