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贷新政致买家退房算不算违约仍有存在争议。
购房人和卖房人对于因政策变化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的事实一般无争议,而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购房人认为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不构成真正的违约,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人无须承担责任,其已交纳的定金等款项卖房人应当予以返还。
而卖房人则认为:虽然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但并非无法履行,应当根据政策相应调整合同条款,使合同继续履行。如果购房人提出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已经交纳定金,则根据定金罚则,定金无须退还。
二、“政策性违约”导致的退房纠纷的特点。
1、主张退房的一般为购房人。
2、买卖合同多为近期订立。
3、买卖合同对政策缺乏预期。
4、合同无法履行责任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