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是圈套吗

更新时间:2025-07-08 10:50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是圈套吗
叶斌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叶斌
律师解答
检察院让行为人签认罪认罚并不是圈套。因为检察院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并且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会让行为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公安机关签认罪认罚是圈套吗
认罪认罚不是圈套,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的体现,能依法从宽处理。签之前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后果,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是不是圈套
法律分析: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是圈套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