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能设定质权的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1-06 00:05
民法典规定能设定质权的有哪些
彭艳琼
广西知富律师事务所
彭艳琼
律师解答
能设定质权的有除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之外的动产,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如现有的或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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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能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什么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什么样的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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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能够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什么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民法典具体哪些不能设定质权,有什么规定
不能设立权利质权的应当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所有权利。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民法典不可以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
不能设立权利质权的应当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所有权利。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民法典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
不能设立权利质权的应当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所有权利。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民法典不能够设定权利质权的有哪些
不能设立权利质权的应当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所有权利。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民法典规定能设定质权的有哪些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设立了质权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有权对其进行优先受偿。法律依据
质权人擅自转质,转质权人过失造成质物毁损,质权人向质押人赔偿后,可否向转质权人追偿呢
法律分析:转质,就是指质权人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质押物再行设定质权的行为。质权人这样以原质押物作为自身债务的担保而将其占有权移转给自己的债权人的权利就是转质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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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来的应收账款等。以权利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主讲律师
彭艳琼
彭艳琼
广西-桂林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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