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如果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百域内或者本县的行政区域内的,可以不更改身份证上的地址信息,也不用换领新的身份证。但是,如果户口迁出了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则需要换领新身份证,并变更身份证上面记载的地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