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驾驶人,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申请容缺办理换证业务,并填报相关信息,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可暂不提交,由交管部门后台审核制证,邮政部门邮寄证件到家。驾驶人通过容缺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后,需在2020年底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