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核准:首先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
需要股东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查名通过之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
2、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
3、办理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刻章:营业执照审批通过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6、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