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