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01 11:14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
朱波
安徽安康律师事务所
朱波
律师解答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合同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财产和权利,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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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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