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到期了不可以上路。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没有交强险,交警部门有权扣车直至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如果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来放置交强险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可以对机动车辆进行扣留处理,对车主进行通知,要求其提供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是对交强险进行补办,并且,还能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提供了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对交强险进行有效的补办手续,就可以将机动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