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过户手续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买卖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屋过户流程示意图: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三、收费标准:
(一)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0%
①住宅: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二)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住宅:80元/套;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四)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五)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个人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一)已交税费的发票;
(二)个人购房需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需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收件清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