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已实行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提示其凭《清税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也就是说,“五证合一”变更后,纳税人办理注销事宜时也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注意,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前,需办结以下事项:
1、完成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事项。其中定期定额户需在完成当月申报后进行分月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进行季度、年度所得税申报、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缴销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3、接受税务违法违章处理。
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5、如总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其辖下的分支机构需先注销税务登记。
6、配合稽查局办结稽查案件和发票受托协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