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口办理在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24-11-20 19:16
新生儿户口办理在哪个部门
俞超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俞超强
律师解答
新生儿户口办理应当到父母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法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婴儿出生后,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一个月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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