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