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的限制有哪些法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5-07-08 10:18
票据抗辩权的限制有哪些法定条件
古东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古东
律师解答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必须具备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并且符合法定格式。如果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或者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等记载不合法,或者在票据上作不合法更改,那么该票据将被视为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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