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证明赖小姐是有向我借款的事实依据,如果对方现在不写欠条,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还是自己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了?
更新时间:2009-05-17 23:05:02
问题描述:
我于07年底借款给好朋友赖小姐40万用于购买房子,由于当时只是从银行直接汇款到对方所购买房子的发展商的户头,现在该房子的业主是赖小姐.由于当时是是网上汇款,也就没有要求对方写借条.现在由于许多原因,我要求对方写一个还款协议,对方不愿意写.有几个问题想请你帮忙指点一下.
第一:我直接汇款给银行的汇款是通过网上转帐的,付款是我,收款方是对方的房地产商,请问这样的资料是否可以证明赖小姐是有向我借款的事实依据,如果对方现在不写欠条,马上起诉的话,是否可以以此为借款的依据.
第三:如果借款没有违约责任的话,这种官司打赢了,但对方还是不还这笔帐,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可以让我要回欠款.和赔偿超期违约利息.
第六:这合同有必要去公正吗?还是自己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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