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能不能得到补偿?应该告谁?
更新时间:2009-05-20 14:13:29
问题描述:
我1989在**村批了一位宅基地,办理了宅基证和准建证。同年在宅基地上建设了房屋地基,当时因缺少资金就没在继续建设。在2008年想建设的时候却发现以建设完了!到村委问这个事情时,被告知村委规定一年内盖不起来的将收回。收回时并没又告知我,难道说我的宅基证就不管用了吗?那地方现以被拆除,没有合法手续的得到了补偿而有合法手续的却没有得到补偿,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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