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开除员工并且工资不发放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5-17 08:07:10
问题描述:
我今年1月12号开始在南宁真龙会国际俱乐部从事包厢少爷一职(也就是看包厢的服务员),工资是900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也能得2400左右的工资。但是这个公司从来不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发员工证,发工资也不给工资条,上班也不是打卡的,是点名的.由于找工作不容易,所以也没有要求公司给予办理这些业务.4月20号我所看的包厢客人走以后因为我有事情没有来得急回包厢,后来我回去就开始收拾包厢卫生。等我的卫生收拾好以后(包厢内的空酒罐垃圾全部已经那去倒了)我们部长过来问我要2打啤酒。他说客人走后包厢里面还有酒,但是我进去的时候没有看见。公司就以这个为理由说我私自藏酒,于4月25号叫我不用去公司上班,5月15号是公司发工资的日期,可是我去公司领工资的时候,领导说我是被开除的。没有工资,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应该怎么做,或者找什么部门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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