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中的难题
更新时间:2009-07-02 11:24:06
问题描述:
案例1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某商业银行向公众推出了公司理财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份为稳健型、平衡型和成长型三种,产品期限分别从1个月至7个月,预期收益率为2.2%—5.3%。三款产品分别为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
1、商业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属于什么性质的产品?是否属于证券法上的证券?
2、商业银行向公众销售理财产品,是否应当适用《证券法》?
3、结合证券法理论,分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惯例暂行办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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