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帮帮我!
更新时间:2009-05-15 15:04:33
问题描述:
04年我在一家五人合资的小型企业里做出纳会计,五人建厂时注册资金不够,于是去外面借款十万元注册,注册后款还给人家了,可帐面上现金一直挂着这十万元。老板就在外面多开票来冲帐,冲到一半时,厂因为拆迁而转让了,新老板重新分配的股份。07年2月,我辞职不做,老板和我对帐,说我用假票入帐,侵占公司公款。现已经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要怎么做。我有可以会被判刑吗?请详细解说,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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