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主要过错在谁?法院做民事赔偿时候乙方面拿的多吗。会比2W多吗?共有几方面责任人?
更新时间:2009-05-14 15:03:13
问题描述:
甲前一日去隔壁宿舍做热水,第二天不好意思再去,就求乙,乙知道学校规定不让 用热水器,后来碍于情面去的隔壁。水开了,乙上要从上铺下来,丙自己过去把插销拔掉了,再拔热水器时候呢,热水器和水壶吸住了,乙和丙舍友劝其别拔了,小心烫伤,丙没有在意,一使劲,水壶炸了,早晨丙浅二度烫伤。时候乙和同学给丙用凉水洗脸,然后出去买药抹,后从校医院,大夫认为没事继续摸药就行,第二天气泡后再送校医院,大夫把水泡里的水洗出来后说没事回去继续摸药就行,最后班主任发现 后送去的医院。一周了药费2700,医院说还需100天左右。丙家人向甲乙2家要 2W元。水壶不是甲乙的,热水器是丙和舍友一起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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