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销售公司与开发商纠纷
更新时间:2009-05-14 06:49:45
问题描述:
房屋销售代理公司与开发商(甲方)二年前签定了委托代理合同,至今工地一层楼都未修建,只是偶尔有推土机在工地上作业,而代理公司进场已二年多,除签定合同时交纳的代理保证金外,现已投入广告费、工资、模型等费用,现才从甲方人员处得知是因甲方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工程没进展的,甚至在代理公司与甲方签定代理合同时,甲方是已吊销执照了的,现经双方代表见面协商口头已达成一致,因在短时间内甲方无法完成开发项目的手续办理,因此双方同意解除原代理合同,请问现代理公司应如何发通知给甲方(内容?)?现要求退还项目销售保证金、销售佣金扣留的10%保证金(就在没动工修建的情况下,已订购了几十套房屋,按合同约定达到佣金结算条件的甲方已支付销售佣金)、为其代付规划设计费3万及已投入支出费用。因为对方是一个咬文嚼字的退休工,我不知怎么来表述通知(或者是其它类别文件)内容,特求助律师,时间紧迫,望速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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