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第五生产小组的田地,是否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否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更新时间:2009-05-14 17:39:4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有个疑问我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被继承人膝下只有一女儿,女儿也远嫁他省,另有两个亲侄子[ 就是被继承人兄长之子]。被继承人想在年老有依靠,年老有终,跟着另外的堂侄子生活十八年,被继承人在堂侄子赡养十八年的依靠下才终老,被继承人终老的后事全都是赡养人的操办,被继承人在世之年,被继承人也留有遗嘱给赡养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田地,山林,房子等等的全部遗产。而被继承人的亲侄子,女儿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公然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起了谋心,被继承人的亲侄子联合远嫁他省被继承人的女儿,向赡养人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引起的纠纷,也由于被继承人与赡养人不是同一个生产小组,虽然是同村,但地方农村生产小组是相隔着,也就是赡养人是第二生产小组,被继承人是第五生产小组,请问各位律师,在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给赡养人的情况下,第二生产小组的赡养人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第五生产小组的田地,山林,房子等等的遗产,被继承人的亲侄子与女儿在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地方小组与小组,村与村,赡养人是否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期盼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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