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方面的疑问。
更新时间:2009-05-13 14:54:24
问题描述:
现在准备跟一家公司合作,投入资金20万,对方公司目前的法人A(此法人A也是不参与公司的运作,真正的公司运作人是B,A是B找了个朋友的身份证故意弄的,说是法人的事情太麻烦,所以没有用他自己的名字,全部是B在操作此公司的一切事物,目前公司注册的股份比例大概为A51:B49,现在我跟这位真正的公司运作人B(不是法人)合作,约定我投入20万占公司的固定股份25%,他占75%,我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程序,能让我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们商议的是双方直接签一个合作入股协议书,加盖该公司的印章并签字按手印)是否合法?我们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说入股协议必须我本人要实实在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成员,建议我去工商局办一个股东变更手续,您觉得有必要吗?或者是签一个合伙协议书?不知道是否适合我个人的利益,是否受法律的保护,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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