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更新时间:2008-11-07 16:11:17
问题描述:
04年4月11日进该公司,合同一年一签,08年4月10日合同到期后,至今没有接到续签通知.08年1月22日-08年7月18日休病假(保胎),在家拿病假工资,08年7月19日-08年12月7日休产假,现在公司以没有合适我的岗位为由,建议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我现在在哺乳期,公司这么做是不是不合法?想让公司给我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另外08年7月19日-09年7月19日一年内为我的哺乳期.合同从08年4月11日至今天为止都没有续签过.也没有接到口头或书面提前一个月解聘我的通知.并且我的工龄已有五年.
想知道最终我能获得多少赔偿金?(我税后工资为3300元/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