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转让合同
更新时间:2009-05-12 09:35:00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09 5 . 4 日兑一家美容院,合同内容是这样的 甲方租有某小区...某.门市自2009年5月4日将本店整体转让给乙方,转让费5万元整『含5000元下一年度的房费定金,包括设备,产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社会办学许可证,店内杂物,顾客存货,热水器一个,整体浴室,座椅板凳等』原店主已将店内顾客和事物处理完好,无欠顾客产品,金钱和物品,甲方已将员工工资结算至2009年5月4日,如有出现以上问题乙方不负责任,有甲方处理,转让后该店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经营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在无权力涉及本店的事或物,如此后甲方涉及店内的人或物,乙方有权力按合同及法律解决问题,以上内容经双方同意并且房主允许转让之后签订此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这就是我的转让合同, 我想请问一下,合同中说明5万元转让费包括顾客存货,现在如果顾客不想在这里做了要把存货拿走我是否有权力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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