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赔偿的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10 22:38: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第7,第8根肋骨完全性骨折,第 6根肋骨疑似骨折,右腿转子股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两处轻伤,被人殴打所致)。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去做伤残鉴定的话能不能够得上伤残等级(9级或10级)?该去哪个部门做鉴定?还想再请问一个问题,就是我能不能只饶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对方是在校大学生,若被判刑就会被开除的),而不饶恕他的民事赔偿责任?饶恕他的刑事责任后想要再追究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吗?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从哪天算起,是从受伤那天算起,还是从被刑拘那天算起?)盼老师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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