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方的的证据有说服力吗?另外,警察有权利带走我的车吗?
更新时间:2009-05-09 21:44:33
问题描述:
4月12日我从当地一自行车行买了一辆自行车。5月6日有人找上来说我的自行车是他家一个月前丢的。我们就去自行车行去证实。自行车行老板承认我从他家买过车。但同时也说对方一年前也从他家买过车。(我们俩家都没发票)然后对方就打110报案了。然后警察就把车带走了。当时对方的理由就是说车子后坐哪儿有一块涂料是他刷树时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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