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08 11:21:58
问题描述:
我是安徽人,于1998年在常州市武进邹区乡下买了幢房子,两间平房64个平方,后来又自己在上面盖了一层,总计130平方,但当时户口没迁过来,房产证也没办成自己的名字,只是和原来的房东签了购房协议,现在已经住了有10年了,目前原来的房东要收回房子,我想请问,我们签了购房协议,也有公证人,如果打官司,我们能打赢吗?房子能归我们吗? 还有,如果不能赢的话,我们会有赔偿吗?具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呢?装修总计15万,我们能获赔多少呢?如能得到您的正义帮助,感激不尽啊!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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