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的有关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06 21:55:53
问题描述:
我现在在东莞某企工作.现年25岁,怀孕第一胎,预产期为09年元月份.于12月准备休产假.在网上查阅一些资料,显示女性24岁,第一胎属晚婚晚育,可享受4个月产假待遇.即从08年12月1日至09年3月底.因为这其中有元旦、春节假期,想咨询一下,元旦和春节假期是不是不算在产假中,应该另外再算?
每个月中有4个周日,属于公休,请问,这个公休周日也是不是应该再另外核算?即我的产假为:4个月产假+元旦+春节+16天(公休周日),请问这样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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