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问题应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09-05-07 11:34:36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小厂的管事,4月13号因某些原因我按厂规罚了一个员工50元,第二天他找我理论并约我到厂外面扬言要打死我,正好走到厂门口被我小弟听见,我小弟推了他一下问他要做什么并打了他一个巴掌,没有想到这一巴掌把他的隔膜打成一线状的破列,我已带他到医院进行了冶疗,昨天出院了,医师说他这个没有问题个把月后有90%以上把握自愈.
对方要求是1、误工费30*30;2、营养费20*30;3、精神损失费5000元,我想问要不要这么多呀,我刚才到公安局了解一下,我问公安局如果我两私了是不是可以结案了,公安局的人说,那要等检查院怎么判。
我所在地的排出所是4月15号出拘留通知书,但是通知书上也没有注明办案人员是谁,4月30号我到排出所去了解,接待我的人说已经到了检察院,可我到了检察院去查了一下,检察院的人说还没有到我这里,检察院的人说你到区公安局去了解一下,我到了区公安局,区公安局的人说还在排出所,请问一下我这个问题,我应该怎样去做.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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