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07 16:46:43
问题描述:
我在TCL康城四季 买了套房子,在合同上有说3.25号交房,如果买房人不去收房的话自动认为是已经收房,要开始交物业管理费,但是我们的合同在3.31号才去房产局备案,4.21 号才通知我去办按揭,4.29号按揭才放款下来,现在我去收房,他们开始要我从3.25号起交物业管理费,我不同意,现在又要求我在4.21号交物业管理费,我还是不同意,我只同意从4.29 号开始交.他们不同意,
而且合同上有注明房屋交接必须要他们给到我们书面通知入伙才可以,可是我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过入伙通知书,他们要我从4.21号开始交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他们没有按时完成合同备案照成推迟交房,是不是他们已经照成违约在先? 能否向他们要求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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