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做心脏搭桥手术失败,到陕西省医学会鉴定却不够成医疗事故.请问我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0-02-01 23:38:37
问题描述:
我在2008年1月在西安高新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需要搭三根桥,其中一根前降支最为重要,其余的两根回旋支堵塞不太严重.手术顺利做完,在医院休息半个月就住院了.回到家中就觉得胸口有时候难受,和未做手术前的感觉一样,我就立即赶到高新医院做了一个心脏造影,结果发现那根主要的前降支未搭桥.说明手术已经失败.令我很气愤.医院说他们也没什么好的补救办法,还说我的血管质量不好来推卸责任.于是我起诉到法院,但是到陕西省医学会做出的鉴定说我的手术失败不构成医疗事故.我起诉失败.我准备在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问我怎么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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