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给我打欠条的人上面也没有写她的名字,我要起诉的话起诉谁啊,我现在只起诉给我写欠条的人可以吗
更新时间:2009-05-05 21:56:55
问题描述:
乌鲁木齐**旅行社喀什办事处欠我餐费2000元,当初喀什办事处说是几个人合伙的,可现在都在推拖都不认,我去工商局问了一下,说他们的办事处在克孜都维路**号**室,我去找了也没有找到,我给乌鲁木齐**旅行社打过电话,他们说他们在2007年底就取缔了喀什办事处,当初给我打欠条的人上面也没有写她的名字,暑名上只写了喀什海外,然后盖了,乌鲁木齐**旅行社喀什办事处,的公章,也不知道这公章是真是假,那这种情况有办法吗,我要起诉的话起诉谁啊,但现在那个喀什办事处还没有注销,但找不到,如果是假的办事处或是已经和乌鲁木齐旅行社脱离关系也找不到人我还有办法吗。
这是我前几天发的事情经过,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现在只起诉给我写欠条的人可以吗,那位律师可以给我写一个完整的起诉书,在此把这完整的欠条写上‘欠条 今欠小天南餐费2000元(贰仟元整) 喀什海外 2008.元.27“ 然后欠条上就盖了一个‘乌鲁木齐**旅行社有限公司喀什办事处’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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