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买了房子,按揭他大概付了5个月,是否应该赔偿?我能否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青春损失等等?
更新时间:2008-11-06 18:00:22
问题描述:
读大学期间与前任男友恋爱,后来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首付7万,我出5万,他出2万,装修他出了2万左右。按揭他大概付了5个月,900元/月。此后此房子他没有任何经济支出。。
我和他恋爱6年。恋爱期间他曾向我借钱,现金8000元。其他购买物资款2000左右,共计10000左右。
现在我以结婚,他提出要我赔偿他费用。并说要律师带他父母住进我房子里。
在2007年间,他曾提出要我赔偿他7万元。我没答应,也没能力支付。
自去年分手以后至今,他曾几次找我,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6年的恋爱,我从长沙到浏阳,陪伴他整整6年,在恋爱期间他曾出轨等等一些。。。。。
现在他要求我赔偿,我是否应该赔偿?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会怎么判?我能否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如精神损失,青春损失等等?如果他起诉我,我请律师费用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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