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我要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09-05-09 10:58:39
问题描述:
事发地在河北邯郸
在田间路上,我朋友的母亲骑电动车回家突然出的事故,肇事逃逸者说是他们将车停放路边,事发人自行撞上,但据我所知,事发人所骑电动车不足以产生如此大的动能以致追尾在停放路边的农用车上而造成内脏、头部、腿部重伤。并且在田间道路上,视野较好,当事人不可能直奔停放的农用车全速撞去,而且没有实施人应有的自我保护动作(如护头)。最终当事人头部伤口为重伤,可能也是致命伤。
但结果肇事者还逃逸,最后辩称其车辆停放,当事人撞击,与他们无关。
这分明说不通,而且要不是你肇事撞上当事人,你为什么个要跑呢,这样也已经构成了逃逸罪,最轻的也得是个破坏现场,负全责吧?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他都跑不了。
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让肇事逃逸者尽快得到应有的惩罚。主要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我朋友的母亲已经因为其肇事逃逸,抢救不及时而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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