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有的老宅院被私自拆除建房,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9-05-05 22:47:15
问题描述:
我父亲【已故】共兄弟五人,兄弟五人年幼时共同居住在一座老宅院内【北房三间,西窑三孔】。兄弟五人长大成家后,相继搬出老宅院,只有我父亲和我四叔【已故】两家人居住在老宅院内【现在我四妈和儿子任然居住在该院】。1986年12月3日我父亲和我四叔都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两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房名和数量都登记为北房三间,西窰三孔,只是我父亲登记的宅基总面积为0、5亩,我四叔登记的宅基总面积为1、03亩。去年我四叔的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北房三间拆除,新建北房五间。我知道后,通过镇、村两级部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年初,我四叔的儿子偷着已将房屋主体建好。请问,我能否请求法院将老宅院的一半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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