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权利
更新时间:2009-05-04 10:01:37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我们有两处房产,一个小门面。一个在万盛价值20万,一处在重庆价值30万,门面价值6万。)他提出孩子由他抚养,万盛的房子归他,重庆的房子归我,但是要我立刻过户给孩子,等孩子18岁时就必须交给孩子。
我想请问房子过户后我还有处置权吗?如果孩子18岁时我不交房子,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我们还有7万元债没还。他的工资在3000千左右,我的工资只有550左右,还有严重的乳腺腺体增生,内分泌失调和哮喘。在生孩子时做了两次手术,在医院住了20天,还有在去年5-6月因意外怀孕做人流,因人流不全又做了两次手术。造成我严重内分失调,加重了乳腺腺体增生,现在一直再吃药。以上情况我在离婚时能要求补偿吗?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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