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处罚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9-05-03 19:31:09
问题描述:
时间:2009年5月3日上午,地点:西安火车站。
我用50元向一兜售发票的人买了两张票面五百元的住宿发票(不知真假),让便衣当场抓获。对我的处罚结果是: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最后他们主动告诉我:再交3000元,就能暂缓行政拘留,60天之内来他们局接受行政拘留,就退还3000元。当时赶时间,就交了4000元。但是,仅仅给我开据了“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面写着扣押人民币4000元。盖章是: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算不算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对我的处罚和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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