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计算劳动工龄?
更新时间:2009-05-03 07:04:27
问题描述: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于1991年6月进入一单位就业,至今已有18年,当初是本单位委托劳动服务公司招工的,由劳动服务公司管理,收取管理费.1993年12月转入公司(性质还是临时工),跟劳动服务公司脱离关系。公司于1999年为我们交纳养老金,2004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工会时间是1995年6月,现公司为我们工龄的确定为99年算起,理由是99开始交养老金,99年以前是计划外临时工,没有劳动部门审批,所以不算作工龄,请问我们的工龄应该从91年算起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另外,去年我们年休时公司给我们进入本单位时间确定为91年6月,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今年换了新的领导,就不承认了,工龄是99年4月20日到09年4月1日,十年未到,年休10天不到,这还是其次,真正的问题是这样确立工龄后对我们的待遇影响很大,请问公司这样做正确吗?(91年到现在一直在本单位工作,从未离开过)还有现在只有个别人保留有原来的合同,也是95年以后的了,怎么办?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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