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说来可以按照2001年新婚姻法规定结婚时候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否该分割成在死后他继母有继承权利么?
更新时间:2009-05-03 07:25:03
问题描述:
好 ,我的一个朋友他母亲在2000年左右去世的,后来他父亲在2002年结婚!这样说来可以按照2001年新婚姻法规定结婚时候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是么?但是在2005年他也去世了!
因此在财产分割上,继母和他的儿子发生了分歧!继母将其目前和父亲盖的房子后来的拆迁补助房和父亲婚前购买的2套房子站为己有,将其儿子赶出!
这样算来如果上诉法院的的话,那其儿子生母过逝时候的遗产就是房产的1/2是否该分割成 其丈夫 儿子 母亲 各一份就是每人1/6 然后他丈夫占总财产的2/3 儿子的话,他外婆如果赠于就是占1/3
可是 这2/3的丈夫后来和继母结婚属于婚前财产,在死后他继母有继承权利么?她继母的女儿是在未成年时候过来的有一部分继承权,这样的话这2/3的是该
儿子 女儿 妻子 岳母 平分 还是怎么?
还有,这个丈夫在过世钱外借给他人的钱,归还与他们,继母全数收进,这个儿子也有继承的权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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