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存在过错和赔偿责任?跪谢律师给予法律援助,我们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更新时间:2009-05-02 22:11:30
问题描述:
2009年4月,我居住所在地(莱芜市**区**局宿舍)因大部分居民在未经批准情况下私自平房接二层的违法建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也只得进行改扩建,但在拆平房屋顶后,我西边邻居在未经我们允许和他人多次劝说下,夫妻二人私自强行用铁锹抠挖我们的山墙(接楼板处)目的是与他们的房屋接触的更牢固(相互搭建),因他们的房屋当时没有地基和圈梁不牢固,全拆另建。在他们强行抠挖过程中,因山墙遭到损坏,根基不牢,上面又没有了搭建物,在他们抠挖山墙时,墙面倒塌当场把他们夫妻二人砸死在现场,当时有目击证人,为他们建筑的施工人员也规劝他们多次,我们也在这方面存在过分歧,但他们是私自强行所为,其实我们在这当中也受到了损失,并也很同情他们,可他们的亲人却以因我们拆房原因造成他们二人死亡的,并起诉了我们,让我们赔偿75万元,请尊敬的律师帮我们分析一下,我们是否存在过错和赔偿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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