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您看如何办?
更新时间:2009-05-02 21:07:56
问题描述:
协议书社险不认可,说是私下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当时在法院书记员写的,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的。我错在没有理解的情况下在撤诉申请上签了字并接受了退的一半诉讼费。我咨询了劳动局、社险、法院,都说没有办法了,我既身体受了伤又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是稀里糊涂签的字,现在无路可走,很绝望。既认定了工伤但不享受工伤待遇。药费也不能报销。
当时,在法院拿到协议书时,还问了句为什么不盖法院的章,我要工伤报销这样行吗?法官说不盖章,当时以为都这样(第一次打官司),就没有进一步追究。现在才明白当时法官对于此案为了省事没有走诉讼程序,他们可把人坑了。还有办法嘛?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