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人事件
更新时间:2008-11-05 14:03:10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骑摩托车去上班的路上与摩托车改装的正三轮运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的车子从后侧撞到我的车,因朋友受伤想急于送到医院,故现场被我移动过,对方见现场移动了,否认是他的责任。交警立案后,因双方口角,对方两个被我和几个朋友打了,法医鉴定一个轻微伤二级,一个轻微伤四级。看上去两个没什么问题一直赖在医院不走,已经住了一个星期了。听说他们住院花了8000多了,现在还在医院,我想最后肯定都要找我报销全部的钱。我该怎么办?在派出所已经押了四千块的钱了!如果双方协商解决,我是否要赔偿全部的住院费用,若双方协商不成,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我方应该如何赔偿呢?大概的金额是多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按照以往的案例,轻微伤四级和二级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交通那块如何赔偿呢?没有现场了,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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