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和买卖权归女方所有,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孩子和房子。我在起诉的时候可不可以把这条写进。
更新时间:2009-04-30 15:48:40
问题描述:
我已经起诉了,在起诉期间他又回家把门撬开,并当着警察的面辱骂,他自己生活作风不检点。具说已经再婚,又后悔将房子给我,所以想拿孩子说事。孩子从来没和他单独在一起过。去派出所当晚孩子在我这住的,做梦都在喊不和爸爸过。第二天放学去接她,班主任老师说:他爸爸说法院已经把孩子判给他,他不去接任何不准接,所以我现在根本见不孩子。我拿着他签的协议书(协议书他承认自己错误,并把房子产权,居住权和买卖权归女方所有,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并每年付5000元抚养费。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骚扰女方的正常生活。)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孩子和房子。公安局已经立案了,因为他回家撬门,自己在商场买了一把 *** ,把我的皮箱割破,把证件和衣物抛在楼道里。我在起诉的时候可不可以把这条写进。最近他已经多次回我家砸门,我在手机里照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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