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09-05-02 22:55:47
问题描述:
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房产买卖合同中,买方(女)未能亲自签名,委托了别人(男朋友)代签了自己的名字,卖方也是明知未提异议的(合同在中介的办公场所签订,但中介未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收介代卖方收定金),现卖方主张合同上签字名不是买方所签,主张无效,请问,如买方主张有效,能成立吗?即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合同有暇嵫,能否补救?现卖方一定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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