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所有权
更新时间:2009-05-07 19:08:01
问题描述:
具体是这样的:工厂倒闭,公司将厂里的老平房卖给了住户。在邻居口头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自家和他们家的房子一块买了下来。当时在公司买房付款,是跟公司签了售房合同,但是签合同的时候,甲方是公司,乙方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和邻居家的名字,并且在签字落款的时候由我父亲签了自己的名字,也代签了他们的名字。但是在交款收据上,写得比较清楚,是这样写的:交款人:XX,收到XX购其本人和YYY两家房地款**元整。
当时,由于疏忽,没有在意一些细节!如今开发商在工厂的地皮上开发新住房,原有的住房拆迁,邻居家又想来要回房子!当初房子购买的合同和交款收据的原件都在我们自己的手上,但是他们家找了公司将公司的留存(合同和收据)复印了,觉得合同上有他们的名字,现在他们拿复印件去找开发商要赔偿。这样合理吗?本来房子是我一家买的,他们也没有交这个购房款!
针对以上情况,请问我们自家该如何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怎样挽回自己的财产呢?请专家指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